关于举办2019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18浏览次数:1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要求“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上半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被各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和教职工。

 

二、课程安排

 

培训课程共24学时(见附件1,其中学生线下5学时,线上学习19时;教师网上党校学习24学时。

 

三、考核结业

 

培训结束后,按照闭卷考试成绩、学员出勤率、结业论文、参加讨论交流和社会实践(附件2)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其中考试成绩占综合考评权重的60%,其他占40%,综合考评合格者,统一印发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四、相关要求

 

1.全体学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纪律,按时参加学习、讨论和实践锻炼,做好学习笔记;学员以党总支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由各党总支指定小组负责人,负责本小组的学习、考勤等工作。

2.培训结束时,每位学员要结合学习培训内容提交一份1500字结业论文,结业论文由各党总支组织员审阅后作为一篇思想汇报存入该发展对象党员发展材料。

3.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班线下学习学员,请各党总支做好统计后报组织部备案。未尽事宜或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联系组织部。联系电话:0572-2367093

 

附件1: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uploadfile/201904/18/113500769.docx

附件2发展对象培训班实践活动认定表/uploadfile/201904/18/1135111193.docx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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