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7-03浏览次数:5

      4月10日,学校召开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动员会,启动了新一轮换届工作。从酝酿筹备到后期调整选任到位,历时四个月,在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师生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此次中层干部换届工作。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本次换届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围绕建成区域性高职名校、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的目标愿景以及学校二次党代会“一三六六五”决策部署,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选贤任能“四个不唯”,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着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积极探索干部选任的新形式、优化结构的新途径、增强合力的新机制。
      本次换届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选用中层正职,第二批选用中层副职。每一批先根据届满考核、个人意愿、一贯表现、人岗相应等情况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平级任命,然后再对正职、副职空余岗位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程贯穿严实要求,确保了换届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坚持党委领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校内机构设置调整方案,报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经请示省教育厅党委和市委组织部,正式印发了《2019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湖职院委[2019]12号),先后召开12次党委会、8次书记办公会议研究中层干部换届工作,从制度和环节上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坚持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换届工作中,学校党委坚持换届办法公开、岗位过程、聘用结果公开的原则,落实学校广大干部和教师对换届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充分进行推荐考察,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以及考察的各类干部、教师达1380多人次,并将民主推荐及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着力提高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加强监督管理,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中央纪委机关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等换届纪律要求,学校纪委对换届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纪监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干部选任各环节,注重教育干部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组织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坚持严格问责追究,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提升选人用人水平。全面实行二级教学单位党政“一把手”双向交叉任职,探索推进二级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持续完善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学院和机关之间、党务部门和行政部门、不同单位(部门)之间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本次换届共轮岗交流27人,占原有中层干部的41.54%;着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注重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构建合理的干部人才梯队。
      通过换届,进一步优化了学校的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激发了全体中层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内生动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有效推进学校“一三六六五”决策部署,助推实现高质量建成区域性高职名校、办人民满意的高职教育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换届后,中层干部共计73人,其中中层正职27人、中层副职46人,女干部1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49人,占总人数的67.1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46人,占总人数的63.01%,其中教学科研岗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中层干部占80%;“80后”干部有22人,占总人数的30.14%。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干部、高级职称干部和年轻干部比例均有较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