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7月11日,校党委书记周家健分别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理论务虚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沈建民,党政班子全体成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分别参加专题学习。
周家健指出,《监察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这是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监察法》共9章69条,规定了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等。深入学习领会《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是今后一个时期学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周家健就学习贯彻《监察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周家健强调,全校教职工尤其是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要充分认识制定出台《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其本质属性,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将《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落实到依法办学治校的全过程。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学习《监察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管理水平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纳入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监察法》、解读《监察法》、自觉遵守《监察法》。二是要严格贯彻执行。要把《监察法》所体现的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切实落实并贯穿到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校园”建设的全过程,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证。校院两级干部要带头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严格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狠抓工作落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校园”建设引向深入。
校纪委书记吴海燕、党委办公室主任张能胜围绕《监察法》制定的重要意义、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以及主要内容分别作了中心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