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职教工党员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6

 

各位党员:
为深入推进2017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百日攻坚”,深入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广泛发动在职党员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各位在职教工党员结合党员志愿服务、主题党日等活动,主动参与居住地社区“文明楼道”创建等工作,带头清洁卫生死角、清除“牛皮癣”、清理楼道杂物,推进楼道“亮清规”工作;带头参与“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活动,并主动向所在社区申报家风家训“一句话”。
2. 请结对党支部广泛发动学生党员参与进社区活动,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党员干部参与全国城市创建,纳入在职党员进社区“固定服务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精心安排。要定期了解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员开展参与情况,作为年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和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附件: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201706/9/1346422849.doc
 
组织部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