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员的行为准则。党章的制定及其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修改和完善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的过程。本文阐述了90年来中国共产党党章演进的过程,分析了党章制定、修改与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的历史进程,指出了党章内容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丰富发展。
中国共产党党章是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根本法规,90年来党章的演变和进程,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的历史过程,揭示其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创新,对于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进程和党章的不断完善,与时俱进加强执政党 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成立以来,先后制定和修正的党章有16部。1921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由于时间紧迫,只通过了内容简略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来不及制定党的章程。1922年二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心内容是建立严密的组织,加强党的纪律性,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圆满完成。1923年三大、1925年四大和1927年五大先后对党章进行修改,中心问题是解决党的队伍在迅速发展情况下如何巩固党的组织问题。1928年,在大革命失败后的低潮中,党的六大移至莫斯科召开,新章程具体规定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三条原则。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党在延安召开了七大,明确将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一切工作的指针。1956年八大是党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党的中心工作要转向经济建设。“文化大革命”期间,九大党章、十大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有严重错误,十一大党章有明显的“左”倾错误的痕迹。1982年拨乱反正后的十二大,党章增加了党的干部等内容,提出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1987年十三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着重体现在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内选举制度的改革方面。十四大和十五大党章的突出贡献是明确邓小平理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十六大作出了“两个先锋队”的界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列入党的指导思想。十七大首次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写入新党章总纲。
二、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史,在理论上就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中国化的历史。党章与时俱进的演进过程,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曲折过程,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革命和建设认识的理论升华,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贡献。从党章的制定和修改过程来看。二大到七大的党章反映了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党的建设探索的成果,八大到十一大党章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执政党建设探索的初步成果和经历的曲折,十二大到十七大党章反映了执政党建设进一步探索的成果。从党章中党的指导思想的变化来看。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没有现成的理论答案,唯一的出路就在于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寻找解决中国问题的新路子。
在党章的修订中,注意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继承发展和探索总结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概括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科学性,解决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如何表述的问题,表明党在指导思想等重大问题上更加成熟。从党章中所体现的党的建设理论成果来看。党章的制定、补充或修改完善,实际都是党内总结经验、达成共识的过程,也是不断用正确思想克服错误思想,以正确的理论与规范武装全体党员思想的过程。党章的修订,及时地体现和反映了党的理论创新尤其是党的建设的理论成果,从党员成分、组织形式、领导制度到纪律规则等,都在党章中得到完全或基本的反映。把党的建设的理论创新成果和重要经验写入党章,有利于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凝聚全党智慧和力量、调动全党积极性,有利于更好地按照党的基本路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及重大方针政策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有利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三、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建党学说运用于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实践,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党章的制定与修改以党的思想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积累为前提条件,并将党建方面理论创新的成果反映出来。党的性质上的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是无产阶级先锋队,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武装的工人阶级先进部队。十六大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这一表述,从党的阶级性、先进性、根本宗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阐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由“一个先锋队”发展为“两个先锋队”,将“一个代表”发展为“三个代表”,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团结和凝聚全国人民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关于党的性质理论的创新。党的思想建设上的理论创新。思想建设上的理论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着重从思想上建党。二是确立和丰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面对如何在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建设一个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布尔什维克党的问题,即党的无产阶级化问题,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理论,不仅解决党员组织上的入党问题,更重要的是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八大党章中提出,党必须防止和抵制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的侵蚀,防止和克服党内任何右的和“左”的机会主义倾向。十七大党章规定,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将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与党的思想建设结合起来,这是思想建党原则在新世纪的创新表现。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思想路线,是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的中心一环。1938年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提出了实事求是的概念。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八大党章中就有体现,十二大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明确写进党章,以后党章修订时又增添了“与时俱进”等内容。十七大党章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的要求概括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
党的组织建设上的理论创新。组织建设上的理论创新体现在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完善和党内民主制度的构建上。1927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七大党章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并规定了“四个服从”的原则。八大党章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重大问题都要集体决定,同时使个人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十二大党章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十六大党章进一步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这是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完善,有利于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制定与完善,是党的建设重要理论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丰富和发展。
党内民主制度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并应履行其义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内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员有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这是党内民主的基本内涵。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成果在八大以后的党章中都有反映。十七大党章推进了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创新,要求建立和完善任期制、巡视制、党委报告制,规定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等,都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的发展创新。
党的作风建设上的理论创新。作风建设在党的建设理论体系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作风建设事关民心所向,事关党能否夺取政权,能否很好地执掌政权的重大问题。党的三大作风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反映了党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毛泽东指出,理论联系实际就是有的放矢的态度,的就是中国革命,矢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种态度就是党性的表现,就是理论与实际统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作风,就是一个共产党起码应具备的态度。
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体现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七大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与工人群众、农民群众及其他革命人民建立广泛的联系。十四大党章强调,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十七大党章进一步明确规定,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人民群众是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的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必须为人民谋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实现党的奋斗目标。
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是党所采取的创造性的教育方法。七大党章明确指出,党应该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经常检讨自己工作中的错误与缺点。建国后,党成为执政党,对广大党员干部要求更加严格。八大党章规定,党更加需要向党的一切组织和党员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更加需要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鼓励和支持党内的自下而上的批评。从十二大到十七大在党章中都规定,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建设问题成为党的建设的一大焦点问题。十四大党章明确提出了党风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十七大党章强调,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这些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丰富和发展。(莫岳云 马淑莹)